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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促進研究計畫對參與者權益之保障,特針對本會補助之專
題研究計畫,推動「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推動專題研究計
畫人類研究倫理審查制度第二期試辦方案」(以下簡稱「試
辦方案」)(附件1),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及執行機構應依相
關規定辦理研究倫理審查。
二、本年度由本會核定補助之非生物醫學類專題研究計畫,經本
會學術審查人認定應送審研究倫理審查者,專題研究計畫主
持人應依「試辦方案」第3條及第6條規定,於研究開始進行
前,辦理研究倫理審查。
三、專題研究計晝主持人所屬執行機構,應指定審查組織辦理研
究計畫研究倫理審查事宜,茲檢附 貴機構指定審查組織表
(附件2),未指定或變更指定者,應於102年10月15日前辦理
指定作業,向本會登錄備查。
四、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會人文處承辦人:林芳美副研究員(
電話:02-2737-7989,e-mail:fmlin@nsc.gov.tw);顧長
欣博士(電話:02-2652-5445,e-mail:vicku@gate.sinic
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