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選專四字第1053301754號
主旨:舉辦106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
依據:民國105年10月6日考試院第12屆第105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級及類科:本考試均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設醫師(一)(應醫師第一階段考試)、醫師(二)(應醫師第二階段考試)、牙醫師(一)(應牙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二)(應牙醫師第二階段考試)、藥師(一)(應藥師第一階段考試)、藥師(二)(應藥師第二階段考試)、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等13類科。
二、考試日期:106年2月10日(星期五)至2月12日(星期日),分梯次舉行。
三、考試地點:本考試分設臺北、臺中、臺南及高雄4考區同時舉行(詳細地點另登載於寄發之入場證)。
四、考試方式:筆試,均採電腦化測驗。
五、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05年11月1日(星期二)起至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5年11月11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四科。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分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輸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分站)直接進行報名,並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
(五)暫准報名注意事項: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之應考人(即入場證上有加註「暫准報名」字樣者),其畢業證書或修畢醫學系基礎學科、牙醫學系基礎學科或藥師第一階段考試應考學科成績及格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2項之規定,至遲應於各該類科考試第1天第1節考試前繳驗;屆時未繳驗或繳驗之證件不合格者,即屬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如有入場應試者,其考試成績不予計算。
六、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