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大學《影片片頭、片尾》創意設計競賽,即日起至12/28止,敬請各方好手踴躍參加!

  • 2018-12-10
  • 資訊處管理者(勿異動)
  • 參加對象
  1. 全校學生皆可參加。
  2. 團隊人數最多5人。
  3. 投稿件數不限(須於燒錄光碟封面註明投稿件數)。
  4. 限國內外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同件作品不得重複投件。
  • 徵件條件:
  1. 收件規格:片頭、片尾長度15-30秒(不得超過30秒),超時列為不符合競賽資格不予評選,作品退回。製作方式不拘,須於影片內嵌入亞洲大學LOGO(請至官網下載)。
  2. 影片格式:
  • 影片比例:16:9。
  • 影片規格:MPEG4、MOV、AVI、MPEGPS、WMV、FLV。
  • 影片解析度:720p:1280x720pixels以上,製作器材不限。
  1. 作品中出現之影像、音樂、素材與聲音等皆須為創作者本人原創或取得授權(需檢附證明資料),均不得違反著作權,如有違反者將由創作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亞洲大學不負擔其法律責任,並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 評審及評分:由亞洲大學網路行銷會議出席人員,組成評審委員小組評選之。
  • 獎項及頒獎:金獎1組,獎金新臺幣15,000元整。
  • 報名及繳件方式:
  1. 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五)止。
  2. 繳件電子檔資料袋:即日起,收件至2018年12月28日(五)止;收件單位:亞洲大學總務處公共事務中心。
  • 資料袋內須包含:

(1) 影片光碟(碟面註明作者與作品名稱)。

(2) 比賽資料表(含學生證影本);授權同意書(親筆簽名)。

  • 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亞洲大學網路行銷小組(亞洲大學資訊傳播學系、數位媒體設計學系、秘書室、亞洲大學現代美術館、總務處公共事務中心)。
  • 注意事項
  1. 參賽團隊需簽署書「授權同意書」,同意授權亞洲大學使用各參賽團隊所提交資料及影片之使用權利(重製、發行、公開發表)。
  2. 參賽者請詳閱主辦單位所訂定之各項規範,並遵守比賽規則,參賽者若未遵守比賽規定則視同棄權,若為得獎者,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應歸還得獎之獎金報酬。
  3.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取消活動之權利,相關事宜經主辦單位調整、變更後隨時公告,參賽者請留意報名時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4. 參賽者需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並對參賽作品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不得抄襲、模仿或侵犯他人權益。一旦經主辦單位查證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資格與得獎權利。
  5. 參賽作品限國內外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若經主辦單位查實,將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並應歸還得獎報酬。
  6. 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其相關法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為得獎者,應歸還得獎之獎金報酬,同時主辦單位將予以公告說明。
  7. 參賽作品若有不符規定或不齊全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8. 基於宣傳推廣,參賽者需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合作單位,將參賽作品之腳本、影片、照片及說明文字等資料,作為報導、展出之權利,且不限使用時間。
  9. 未經主辦單位同意,得獎者作品或類似作品不得再進行其他營利之行為。
  10.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1.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2. 參賽者需自行負責申請法律上的智慧財產權。
  13. 參賽作品如未達到評審要求,獎項得以從缺。
  14.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 聯絡方式
    • 聯絡電話:曾小姐(04)2332-3456分機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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