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學期學生課程「停修申請」辦理期間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11年11月14日(一)上午10:00起至111年12月23日(五)中午12:00止
November 14 (Mon.) (10:00a.m.) ~December 23(Fri.) (12:00 p.m.)
一、操作說明概述:
Step 1.登入「學生資訊系統」(http://course.asia.edu.tw/)後,至「各項申請」的「停修申請」中辦理。
Step 2.詳閱「注意事項」確認「基本資料」、確認資料是否正確候,開始申請。
Step 3.於「課程清單」中勾選欲停修科目並選取「停修原因」後,點選「送出」進行下一步。
Step 4.確認停修資料是否正確,正確請按「送出申請」,需修改者請按「回上一頁」;如申請停修未完成,將會出現提示之詢問訊息;惟大四生若停修低於最低學分數請確認是否不影響畢業後,方可送出申請。
Step 5.「檢核結果」顯示之內容,為該次停修申請是否通過之依據,亦可於「學期課表」或至「各項紀錄」→「停修申請結果查詢」確認停修申請結果。
二、學生申請停修,應於期中考後至期末考開始前二週內,於「學生資訊系統」線上提出申請。
三、受理停修作業期間後,獲准停修之科目,非經簽奉核准者,不得要求撤回停修申請。
四、科目停修後,其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五、經核准停修之科目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並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其學分數不計列於該學期及歷年修習學分總數。
六、另為配合「資電學院」大一「基礎程式設計(一)、(二)、(三)」教學改革,本學期修習該課程學生,除具有特殊或 重大情事者,仍同意以專簽審核「停修」申請外,餘均按 P(Pass)/I(Incomplete)方式呈現學習情形,爰不適用「 停修」規定。
七、停修結束之次週,請各授課教師至「教師資訊系統」更新授課點名單。
八、各學院詢問窗口分機:
3124莊惠琪同仁(醫健學院-心理、職治、醫技、物治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