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03
- 主旨:110學年度申請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注意事項。
- 說明:
- 依據「亞洲大學學碩士五年一貫學位實施要點」實施。 (參閱要點請直接點選連結 )
- 申請對象:本校大學部 大一至大四上學生
- 申請日期:110年05月17日(一)~05月21日(五)下午5時止。
- 結果公告:110年06月02日(二)
- 申請辦法:請於上述申請期間填寫申請表,連同各系所規定應檢附之相關資料,送交申請系所審查,逾期恕不受理。
-
申請表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資格、甄選標準及甄選程序等相關規定,請逕向「各系所辦公室」洽詢。
- 同時獲本校兩個以上碩士班預研生錄取者,應填寫「亞洲大學學生放棄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申請表」,於110年06月04日(五)下午5時前向「註冊與課務組」申請擇一碩士班報到並放棄其餘碩士班預研生錄取資格。
- 預研生必須於大學四年級結束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 預研生於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之學分抵免相關規定請參閱「亞洲大學學碩士五年一貫學位實施要點」。
- 各系甄選名額及甄選辦法如下:
醫學暨健康學院 | 健康產業管理學系 | 食品營養與保健營養生技學系 |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 | 心理學系 | |
護理學院 | 護理系 | ||||
資訊電機學院 | 生物資訊與醫學工程學系 | 資訊工程學系 | 行動商務與多媒體應用學系 | 資訊傳播學系 | |
管理學院 | 經營管理學系 | 休閒與遊憩管理學系 | 會計與資訊學系 | 財務金融學系 | 財經法律學系 |
人文社會學院 | 外國語文學系 | 社會工作學系 | 幼兒教育學系 | ||
創意設計學院 | 數位媒體設計學系 |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 創意商品設計學系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健康產業管理學系 健康管理組 長期照護組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含)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該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應由系內專任教師推薦並經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英文能力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2) 學業成績單,請註明排名。 (3) 參與專題研究經驗、讀書計畫、研究計畫書等有利審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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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學業成績單,請註明排名。 (2) 自傳。 (3) 讀書計畫。 (4) 其他(含修習專題實習報告、得獎紀錄、各項檢定証明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
5161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學習歷程檔案(e-portfolio) (2) 學業成績單,請註明排名。 (3) 推薦函至少1封。 (4) 其他(含修習專題實習報告、得獎紀錄、各項檢定証明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
6353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心理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系排名前25%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該系排名前25%者,若有特殊研究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3. 已具備心理學系「心理師築夢小組」資格者,雖為五年一貫生之當然學生,但仍請在截止日前遞送申請表。 4. 限三上、三下、四上之學生申請。 |
1. 資料審查:50% 2. 面試:50% 3. 繳交資料: (1) 歷年成績單。 (2) 個人資料含:履歷自傳、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 (3) 讀書與研究計畫綱要。 (4) 相關作品。 備註:錄取同學需經本系安排之輔導教授指導,方可進行碩士班課程選課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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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護理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需具校內專任教師推薦函)。 |
(2) 個人資料含:履歷自傳、工作或實習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 (3) 讀書計畫。 (4) 研究計畫綱要。 (5) 相關作品。 備註:錄取同學需經本系安排之輔導教授指導,方可進行碩士班課程選課作業。 |
5148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生物資訊 與醫學工程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各班前50%(含)以內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油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2) 教授推薦函乙份其它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
6193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資訊工程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者,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資料審查:100% 2. 於規定時間繳交下述文件至系辦申請 (1) 大學成績(需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 (2)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
6101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行動商務與 多媒體應用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各班前50%(含)以內。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歷年成績單乙份(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 (2)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3)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
6122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資訊傳播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50%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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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標準:
(2) 歷年成績單乙份(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 (3)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
6163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經營管理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審查資料:70% (1) 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至經管系網頁下載) (2) 自傳(500字內為宜) (3) 讀書計劃(500字內為宜) 2. 團體面試及認識本系:30% |
5541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休閒與遊憩管理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資料審查:70% 繳交資料: (1) 歷年成績表(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 (2)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社團活動、工作經驗、得獎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2. 團體面試及認識本系:30% |
5441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會計與資訊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大學成績(須註明前各學期及歷年名次與該班人數) (2) 推薦函一封(本系生不需檢附) (3)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研究計畫書等) (4) 鼓勵繳交英文能力證明(如托福或類似測驗結果) (5)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 |
5401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財務金融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資料審查:60% 2. 面試:40% 3. 繳交資料: (1) 大學成績(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 (2) 推薦函乙封。 (3) 個人資料(含自傳及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英文能力證明或財金相關證照等相關有利證明)。 |
5481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財經法律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審查資料:70% (1) 個人基本資料 (含自傳、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等) (2) 大學成績單(須註明前各學期及歷年名次與該班人數) (3) 讀書計畫(500字內為宜) 2. 團體面試及認識本系:30% |
5545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外國語文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資料審查:60% 2. 面試:40% 3. 繳交資料: (1) 大學成績單(須註明前各學期及歷年名次與該班人數)。 (2)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等)。 (3) 鼓勵繳交英文能力證明(如托福、多益或類似之英文檢定成績)。 |
5701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社會工作學系 |
申請資格: 1.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在學期間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資料審查:50% 2. 面試:50% 3. 繳交資料: (1) 大學歷年成績單 (2)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或實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 (3) 課業報告擇優一至二篇 |
5141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幼兒教育學系 |
申請資格: 1.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在學期間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資料審查:50% 2.面試:50% 3.繳交資料: (1)歷年成績單 (2)履歷自傳 (3)讀書計畫 (4)相關作品及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 |
5721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數位媒體設計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業平均成績排名在該班前50% 者。 2. 在學期間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2) 成績單 (3) 讀書計畫 (4) 相關作品 (5) 證照或得獎證明 |
1062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資料審查:60% 2. 學業成績:40%。 3. 繳交資料: (1) 履歷自傳 (2) 大學歷年成績(須註名前各學期總名次與該班人數) (3) 讀書計畫 (4) 相關作品及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 |
1072 |
學系 | 甄選標準 | 甄選程序 | 聯絡分機 |
創意商品設計學系 |
申請資格: 1.在學期間業平均成績排名在該班前50% 者。 2.在學期間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
1. 資料審查: 60% 2. 學業成績: 40% 3. 繳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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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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