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03
- 主旨:110学年度申请修读五年一贯学、硕士学位注意事项。
- 说明:
- 依据「亚洲大学学硕士五年一贯学位实施要点」实施。 (参阅要点请直接点选连结 )
- 申请对象:本校大学部 大一至大四上学生
- 申请日期:110年05月17日(一)~05月21日(五)下午5时止。
- 结果公告:110年06月02日(二)
- 申请办法:请于上述申请期间填写申请表,连同各系所规定应检附之相关资料,送交申请系所审查,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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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请至教务处网页下载;申请资格、甄选标准及甄选程序等相关规定,请迳向「各系所办公室」洽询。
- 同时获本校两个以上硕士班预研生录取者,应填写「亚洲大学学生放弃修读学硕士五年一贯申请表」,于110年06月04日(五)下午5时前向「注册与课务组」申请择一硕士班报到并放弃其馀硕士班预研生录取资格。
- 预研生必须于大学四年级结束前取得学士学位,并参加本校硕士班甄试入学或一般生入学考试,经录取后始正式取得硕士班研究生资格。
- 预研生于取得硕士班研究生资格后之学分抵免相关规定请参阅「亚洲大学学硕士五年一贯学位实施要点」。
- 各系甄选名额及甄选办法如下:
医学暨健康学院 | 健康产业管理学系 | 食品营养与保健营养生技学系 | 医学检验暨生物技术学系 | 心理学系 | |
护理学院 | 护理系 | ||||
资讯电机学院 | 生物资讯与医学工程学系 | 资讯工程学系 | 行动商务与多媒体应用学系 | 资讯传播学系 | |
管理学院 | 经营管理学系 | 休閒与游憩管理学系 | 会计与资讯学系 | 财务金融学系 | 财经法律学系 |
人文社会学院 | 外国语文学系 | 社会工作学系 | 幼儿教育学系 | ||
创意设计学院 | 数码媒体设计学系 | 视觉传达设计学系 | 创意商品设计学系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健康产业管理学系 健康管理组 长期照护组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前(含)50%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该班前50%,但有特殊表现者,应由系内专任教师推荐并经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资料审查:100% 2. 缴交资料: (1) 个人资料(含自传、实习或工作经验、社团活动得奖证明、英文能力证明或相关证照等)。 (2) 学业成绩单,请注明排名。 (3) 参与专题研究经验、读书计画、研究计画书等有利审查资料。 |
5261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食品营养与保健生技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前50%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资料审查:100% 2. 缴交资料: (1) 学业成绩单,请注明排名。 (2) 自传。 (3) 读书计画。 (4) 其他(含修习专题实习报告、得奖纪录、各项检定証明或其他有助于审查之资料)。 |
5161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医学检验暨生物技术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前50%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资料审查:100% 2. 缴交资料: (1) 学习历程档案(e-portfolio) (2) 学业成绩单,请注明排名。 (3) 推荐函至少1封。 (4) 其他(含修习专题实习报告、得奖纪录、各项检定証明或其他有助于审查之资料)。 |
6353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心理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系排名前25%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该系排名前25%者,若有特殊研究表现者得经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3. 已具备心理学系「心理师筑梦小组」资格者,虽为五年一贯生之当然学生,但仍请在截止日前递送申请表。 4. 限三上、三下、四上之学生申请。 |
1. 资料审查:50% 2. 面试:50% 3. 缴交资料: (1) 历年成绩单。 (2) 个人资料含:履历自传、工作经验、社团活动、得奖证明等。 (3) 读书与研究计画纲要。 (4) 相关作品。 备注:录取同学需经本系安排之辅导教授指导,方可进行硕士班课程选课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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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护理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前50%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需具校内专任教师推荐函)。 |
(2) 个人资料含:履历自传、工作或实习经验、社团活动、得奖证明等。 (3) 读书计画。 (4) 研究计画纲要。 (5) 相关作品。 备注:录取同学需经本系安排之辅导教授指导,方可进行硕士班课程选课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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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生物资讯 与医学工程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各班前50%(含)以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现者得经油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资料审查:100% 2. 缴交资料: (1) 个人资料(含自传、读书计画或社团活动、得奖证明等其他有利审查之文件) (2) 教授推荐函乙份其它有助于审查之书面资料 |
6193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资讯工程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前50%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各班前50%者,但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资料审查:100% 2. 于规定时间缴交下述文件至系办申请 (1) 大学成绩(需注明前各学期总名次及该班人数)。 (2) 个人资料(含自传、读书计画或社团活动、得奖证明等其他有利审查之文件)。 |
6101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行动商务与 多媒体应用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各班前50%(含)以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资料审查:100% 2. 缴交资料: (1) 历年成绩单乙份(须注明前各学期总名次及该班人数)。 (2) 个人资料(含自传、读书计画或社团活动、得奖证明等其他有利审查之文件)。 (3) 其他有助于审查之书面资料。 |
6122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资讯传播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50%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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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选标准:
(2) 历年成绩单乙份(须注明前各学期总名次及该班人数)。 (3) 其他有助于审查之书面资料。 |
6163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经营管理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50%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导师推荐,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审查资料:70% (1) 个人基本资料表(请至经管系网页下载) (2) 自传(500字内为宜) (3) 读书计划(500字内为宜) 2. 团体面试及认识本系:30% |
5541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休閒与游憩管理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前50%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导师推荐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资料审查:70% 缴交资料: (1) 历年成绩表(须注明前各学期总名次及该班人数) (2) 个人资料(含自传、实习、社团活动、工作经验、得奖证明或相关证照等)。 2. 团体面试及认识本系:30% |
5441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会计与资讯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前50%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导师推荐,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资料审查100% 2. 缴交资料: (1) 大学成绩(须注明前各学期及历年名次与该班人数) (2) 推荐函一封(本系生不需检附) (3) 个人资料(含自传、实习或工作经验、社团活动得奖证明、研究计画书等) (4) 鼓励缴交英文能力证明(如托福或类似测验结果) (5) 其他有助于审查之文件 |
5401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财务金融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前50%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导师推荐,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资料审查:60% 2. 面试:40% 3. 缴交资料: (1) 大学成绩(须注明前各学期总名次及该班人)。 (2) 推荐函乙封。 (3) 个人资料(含自传及实习或工作经验、社团活动得奖证明、英文能力证明或财金相关证照等相关有利证明)。 |
5481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财经法律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前50%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导师推荐,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审查资料:70% (1) 个人基本资料 (含自传、实习或工作经验、社团活动、得奖证明或其他有利审查之各项优异表现资料等) (2) 大学成绩单(须注明前各学期及历年名次与该班人数) (3) 读书计画(500字内为宜) 2. 团体面试及认识本系:30% |
5545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外国语文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前50%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导师推荐,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资料审查:60% 2. 面试:40% 3. 缴交资料: (1) 大学成绩单(须注明前各学期及历年名次与该班人数)。 (2) 个人资料(含自传、实习或工作经验、社团活动、得奖证明或其他有利审查之各项优异表现资料等)。 (3) 鼓励缴交英文能力证明(如托福、多益或类似之英文检定成绩)。 |
5701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社会工作学系 |
申请资格: 1.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前50%者。 2.在学期间业平均未达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资料审查:50% 2. 面试:50% 3. 缴交资料: (1) 大学历年成绩单 (2) 个人资料(含自传、实习或实作经验、社团活动得奖证明等) (3) 课业报告择优一至二篇 |
5141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幼儿教育学系 |
申请资格: 1.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前50%者。 2.在学期间业平均未达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资料审查:50% 2.面试:50% 3.缴交资料: (1)历年成绩单 (2)履历自传 (3)读书计画 (4)相关作品及其他有利审查之各项优异表现资料 |
5721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数码媒体设计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业平均成绩排名在该班前50% 者。 2. 在学期间业平均未达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2) 成绩单 (3) 读书计画 (4) 相关作品 (5) 证照或得奖证明 |
1062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视觉传达设计学系 |
申请资格: 1.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为该班前50%者。 2. 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未达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资料审查:60% 2. 学业成绩:40%。 3. 缴交资料: (1) 履历自传 (2) 大学历年成绩(须注名前各学期总名次与该班人数) (3) 读书计画 (4) 相关作品及其他有利审查之各项优异表现资料 |
1072 |
学系 | 甄选标准 | 甄选程序 | 联络分机 |
创意商品设计学系 |
申请资格: 1.在学期间业平均成绩排名在该班前50% 者。 2.在学期间业平均未达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现者,得经由系主任核准后申请。 |
1. 资料审查: 60% 2. 学业成绩: 40% 3. 缴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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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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