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分数如符合减修条件,则 系统将自行送出申请,由曼陀师审核后,即完成减修申请 (同学不用再自行办理减修申请)。
本次113-1学期开放符合减修的条件:
开学申请减修 之学期 |
已修得相当学分数 | 可补充学分数之修课学期 | 减修通过后 仍须修习学分数 |
大四上 | 116学分 (大一至大三上5学期实得学分+大三下期中考及格学分数) | 1. 一般学期:大四上+大四下 2. 暑修: 大四下暑修 |
一个科目 |
⇒符合113-1学期开学减修条件的同学,请联系您的曼陀师于113/09/05起至113/09/18(三)12:00前,完成您的减修审核哟~
♦学生减修,各项申请、各项记录画面如下♦
(图1) 学生资讯系统-->各项申请 学生符合减修条件画面
(图2) 学生资讯系统-->各项申请 学生未符合减修条件画面
(图3) 学生资讯系统-->各项纪录 查看减修申请结果画面
⇒再次提醒~符合113-1学期开学减修条件的同学,请联系您的曼陀师于113/09/05起至113/09/18(三)12:00前,完成您的减修审核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