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东华国民中学征营养师(专案经理人)

  • 2026-01-07
  • 保健系
工作时间:配合学校作息时间,每日工作时数以8小时为原则,周休二日,遇假日全校性活动或拟任工作需假日出勤时,则须配合调整上班时间,并依相关法规补休。
薪资:
1.本案依「推动偏乡中央厨房计画」(营养师)专款补助约用,若于补助款未核拨、不足或停止时,应即无条件解僱,且不得改列他项经费继续僱用。
2.月薪,以280薪点计酬设算,每月薪资约新台币38,948元。
3.前项薪资给与不适用约聘僱人员离职储金,不支给地域加给、兼职车马费或交通费;另本案为定期契约,无未获进用需给付资遣费疑义。
僱用期限:
1.定期契约(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止);聘用原因消失,应即无条件解聘,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2. 本计画若有延续,视评估执行情形优良且经校方决议后得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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