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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申请机构及计画主持人务必先行详阅本计画征求公告各项规定。
二、本计画之执行期限自106月5月1日开始。
三、申请机构应切实审查计画主持人之资格条件,并于申请名册之备注栏内逐案确认计画主持人资格,符合者始得将
其申请案汇整送出,并连同计画主持人资格切结书经有关人员核章后,备函向本部提出申请。
四、106年度计画申请案全面实施线上申请,各类书表请务必至本部网站(http://www.most.gov.tw)进入「学术研
发服务网」制作。
五、相关规定如有疑问,请洽本部生命科学研究发展司,电话:(02)2737-7195。有关电脑操作问题,请洽本部资
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