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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亚洲大学保健营养生技学系毕业生报考营养师考试资格疑义说明
内容:
有关新闻媒体登载亚洲大学「保健营养生技学系」因迟未更改系名致损及该系毕业生报考营养师之权益一案,考选部说明如下:
一、考选部为妥处并统整各保健营养学系毕业生报考营养师考试之应考资格问题,于经邀集职业主管机关卫生福利部、中华民国营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台湾营养学会召开会议共同研商后,决定修改营养师考试规则第5条,以利各校有关专业领域之毕业生报考。
二、本项考试规则修正草案于106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公告于本部全球资讯网,其第5条第1项规定:「中华民国国民于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营养(科学)、食品营养(科学)、保健营养(技术)、食品营养与保健生技、医学营养、食品暨保健营养、保健营养生技、营养保健科学、临床营养、营养科学与教育等系、科、组、学位学程毕业,并经实习期满成绩及格,领有毕业证书者,得应本考试。」
三、依前开法规草案规定,亚洲大学原「保健营养生技学系」或更名后之「食品营养与保健生技学系」均已纳入本次修正规定之范畴,应无新闻媒体所登载之疑虑。又本法规草案尚在公告期间,仍请社会各界踊跃惠示卓见,以利考试制度之周妥完备。
考选部来源: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