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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依本校缴费单截止日期110年02月05日(五)前完成缴费,以完成109-2学期注册手续。
二、注册方式如下:
(一)现金缴费可于自动提款机(ATM)转帐、超商缴费、金融机构跨行汇款或持「缴费单」至国泰世华银行临柜缴纳现金。
(二) 办理「就学贷款」或「优待减免」,详细申请说明请见学务处生活辅导组网页就学优待减免。
三、以上方式逾期未缴费者,将于开学日(110/02/22)后无法于加退选期间加退选课程。
四、旧生于110年02月19日前办理完成休、退学者,免交学杂费;开学当天(即110年02月22日)起申办休、退学者之注册学杂费,依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学杂费收取办法」规定之退费基准表办理如下:
(一)110年04月02日(五)前办理完成休、退学者,退还已缴学杂各费三分之二。
(二)110年05月14日(五)前办理完成休、退学者,退还已缴学杂各费三分之一。
(三)110年05月17日(一)以后办理休退学者,不予退任何费用。
五、学生于本学期(109-1)有办理分期付款未于学期结束(1/31)前缴清者,将以「当学期未完成注册」予以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