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间 | 实施方式和规范 |
第一阶段 02/14(一) 至 02/27(日) |
面授课程采「实体授课」进行教学活动的条件及规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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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符合上述规范要求,调整作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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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实习(作)、实验课程的授课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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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因疫情警戒仍未解除,上课期间请所有师生务必配戴口罩上课直到疫情结束为止,并请各授课教师务必落实点名且登录于学生缺旷课系统。
有关实施时间及内容之变更,教务处将依照「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最新公告立即性进行调整,并经本校防疫小组决议后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