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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助学措施申请项目
Ø 学生状况发生立即可申办之助学项目:
1. 学生急难慰助金(发生后二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申请资格:学生因意外受伤住院或家庭遭受重大变故。
补助金额:2,000到50,000元。
2. 紧急纾困奖助学金(上学期自开学日起至10月25日提出申请,每学期申请)
申请资格:父母非自愿离职失业或家庭月收入5万元以内 (六个月内)特殊情形经奖助学金查委员审议通过。
补助金额:5,000到50,000元。
3. 「重大灾害」生活济助要点(受灾后二个月内或开学一个月内提出申请,每学期申请)
申请资格:发生重大(风灾、水灾、地震、火灾)由乡镇市公所开具证明。
补助金额:10,000到50,000元。
4. 教育部学产基金急难慰问金(事发3月个内提出申请)
申请资格:学生重伤病住院7日以上或父母重大伤病。
补助金额:10,000到20,000元。
Ø 后续持续关怀可申办之助学项目:
1. 弱势助学助学金(上学期自开学日起至10月25日提出申请,每学年申请)
申请资格:家庭年收得70万以下、利息收入2万元以下及不动产650万以下。
补助金额;一学年补助12,000元到35,000元于下学期缴费单扣除。
2. 弱势学生生活助学金(上学期自开学日起至10月11日提出申请,每学年申请)
申请资格:家庭年收得70万以下、利息收入2万元以下及不动产650万以下。
补助金额:录取同学每月6000元助学金并依补助款多寡增减核发月份。
3. 低收入户免费住宿提供(上学期自开学日起至10月25日提出申请,每学期申请)
申请资格:持有乡镇市区公所核发的低收入户证明。
补助金额:13,000元。
学务处 生辅组 赖小姐 分机:3211